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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湾检验检疫局在对一台原产国为日本的进口旧履带式挖掘机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台旧挖掘机机身上的机身号与报检时提供的装运前检验证书上的机身号不符,属于货证不符。由于进口商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和《装运前检验报告》,该局工作人员对该批货物实施强制退运处理。
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进口旧挖掘机在入境前应在境外实施装运前检验,完成装运前检验后持《装运前检验证书》和《装运前检验报告》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进口。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进口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对不同种类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不同的检验监管措施,请各进口商在进口旧机电产品前认真了解检验检疫相关规定,可通过“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进行咨询,确保按规定落实检验监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